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公开
 
郴州市政协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17-04-27     信息来源:市政协办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情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湖南省郴州市委员会(以下简称郴州市政协)共设八个办委室:办公室、提案委、经科委、人资环委、文教卫体委、法制群团外事联谊委、学习文史委、研究室。

2.人员情况

截止至2016年底,郴州市政协经编办核定的编制总计49人,实际在职工作人员48人。

3主要职能

   (1)负责市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上述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决定、建议案的组织实施;

2)协调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市政协委员的作用,履行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基本职责;

3)负责市政协委员进行视察、调研、座谈、学习、研讨等日常活动的服务和具体组织工作,受省政协办公厅的委托,组织在郴省政协委员进行视察活动;

4)宣传人民政协的方针政策、工作业绩和经验以及政协委员的先进事迹,收集市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的意见与建议,综合、反映社情民意;

5)联系和指导全市各级政协的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和无党派人士,联系市直有关部门,互通信息,协调工作,加强合作;

6)负责郴州市政协开展各项活动的有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和郴州市政协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7)负责权限范围内的人事任免;

8)负责接待来郴调研视察的省内外政协来访工作;

9)承办郴州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重点工作计划

2016年,我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制定《市政协2016年协商工作计划》,共确定协商议题19个,其中专题协商议题1个、对口协商议题6个、界别协商议题2个、提案办理协商议题10个。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

2016年共发生支出14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59万元,主要用于政协机关干部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730.21万元,主要用于各办委室相关业务支出、政协办公楼维修(护)支出、提案工作经费支出、文史研究工作支出、调研视察工作支出、委员视察和活动支出、老干用车和活动支出、专题会议和专项活动支出、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等支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严把三关,经手关看票据是否完整、合法有效,审核关看用钱是否真实、合理必要,审签关看是否全面、规范。2016年共发生基本支出713.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624.22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89.3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工资及福利、办公经费等支出。2016年通过严格三公经费报账把关,三公经费总额相对去年有了大幅下降,2016年共发生三公经费144.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2.59万元,因公出国费用29.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2.54万元。

(二)项目支出

12016年项目支出预算705万元,其中:8个委办各业务费80万元,办公室办公经费10万元,办公楼维修8万元,聘用人员工资25万元,理论研究宣传5万元,三胞研究会4万元,县级政协工作考核表彰4万元,民主评议5万元,文史资料费3万元,老干用车、活动24万元,网络维护费5万元,《郴州政协》刊物8万元,特费55万元,抗冰救灾医疗补助10万元,多媒体无纸化会议系统及资源库管理系统200万元,提案工作专项经费50万元,文史研究50万元,专题会议和专项活动16万元,常委会及联席会等重要会议16万元,常委会活动小组33万元,委员活动小组、委员活动调研58万元,计划生育、环境保护及资源合理利用等调研10万元,调研视察26万元。中途追加专项经费109.8万元,其中省政协委员调研经费7.8万元,法制群团委重点调研经费5万元,弥补聘用人员工资与网络维护等专项经费不足97万元。全年专项经费收入合计814.8万元。

2项目资金本年实际发生额730.21万元,均按专款特定用途列支专款,确保专款专用。

3.制定《市政协机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协机关公务接待暂行规定》,按财政要求从严管理项目资金,严把报账审核关,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

三、市本级其他财政性资金实施情况

本单位无年初预算以外的项目或年中追加项目。

四、资产管理情况

本单位固定资产配置均按照郴财资【201615号文件《郴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进行固定资产配置,旨在确保资产配置标准、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规定,规范国有资产使用行为,落实使用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能。各使用部门作为日常使用与保管资产的直接责任单位,由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用资产的完整性具体负责;行政事务科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价值管理。资产的处置统一按财政局资产资源管理处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置。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16年,我单位提出的加快产业全面发展、促进生态旅游业发展、加快城乡统筹、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事业等方面的建议意见,被转化为促进相关工作的具体措施。继续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等4个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分别就司法体制改革和公开公正执法、市城区城管执法体制改革、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审、疫苗监管情况等方面形成民主监督建议书,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选派委员200余人次参加电视问政、协商听证、监督评议等活动,促进相关部门严管理、改作风。全年共收集整理上报社情民意信息233篇,其中全国政协采用1篇,省政协采用11篇,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报送《社情民意》13期,其中8期得到党政主要领导批示,部分社情民意信息直接转化为职能部门工作措施。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共收到委员提案230件,立案190件,年前提案已全部办结。认真做好中省提案征集提交、跟踪衔接工作,其中,向全国政协提交提案12件,立案6件;向省政协全会提交提案63件,立案61件,部分提案得到中省相关部门的认真办理。积极为各党派团体协商议政搭建平台、提供帮助、创造条件,切实做好建言成果转化工作。2016年各党派团体共提交集体提案、大会发言60余篇,其中7篇大会发言得到市委书记、市长重要批示。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部分资金(如:文明单位奖、医疗铺底等费用)未纳入年初预算,同时临聘人员工资经费财政预算不足,造成我单位人员经费的不足。

七、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合理性、严谨性,人员经费预算足额编制,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公用经费,及时跟进单位专项资金保障力度,不足部门及时向财政申请追加,严格按照中央、省、市专项资金拨付使用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发挥专项资金应有作用。

 

 

                                 郴州市政协办公室

                               2017427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