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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改革贫困地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教师招聘办法
发布时间:2017-08-17     信息来源:市政协办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市政协委员、宜章县政协主席黄志莲反映:教育扶贫是当前推进我省精准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但在推进过程中,普遍面临师资缺乏,贫困对象素质提升缓慢等问题。特别是一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就学学生多,教学质量要求高,现有师资力量无法满足当前教学的需要。以宜章一中为例,该学校是罗宵山国家连片扶贫地区的一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目前在校学生3600余人,对精准扶贫对象的子弟放宽招生条件后,学生人数还在逐年增加。但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只有292人,相对而言,教师力量严重不足,极大地制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影响教育扶贫进程。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当前教师招聘方式落后,教师招聘难的问题持续存在,优秀教师难招、难留、难长久。

一、招聘教师的条件设置不合理。近几年招聘教师的条件都由市人社部门制定,这种单一由部门制定招聘条件的方式不尽科学。比如,人社部门制定的文凭标准是全日制本科,只要有本科文凭的人员就可报考,这对于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聘教师的条件而言标准偏低,其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达不到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对教师的要求。另外,非师范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没有经过系统专业的教育培训和必要的教育实习,难以胜任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教育教学岗位。

二、招聘教师的时间安排不科学。按市人社部门的有关规定,教师招聘在每年5月份和9月份进行。这种安排存在弊端。上半年5月份招聘时间太迟,下半年9月份招聘时间又太早。一般较为优秀的高校毕业生不到5月份就找到了工作,部分没有找到工作的,也因为准备毕业论文答辩需要时间,很少考虑到边远贫困山区县报考。9月份,一般师范院校的学生又还没拿到资格证、毕业证,没有资格报名。再加上招聘教师的程序繁琐,3月初学校报计划,应聘人员7月底面试,整个流程耗时太长,考生一次招聘至少要分四次到宜章,严重影响其应聘积极性。最后,只有上半年未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参加招考,造成招聘的质量和数量都难以保证。

三、招聘教师的政策落实不到位。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市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的指导意见》(郴政办函〔2014201号)中明确表示:在编制范围内,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用人选人方案,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各普通高中学校可根据实际,自主选聘和引进优秀教师和知名导师,也可直接到国家“985” “211工程及重点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在教师选拔中要突出教师的专业素质,充分尊重学校意见,保障学校在选聘教师中的自主权。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此政策在各县市均未得到有效落实。

四、用人单位用人用非所用。目前招聘是由学校申报招聘计划,县人社局、教育局统一组织、完成招聘工作。这种方式只能招到普通本科院校的毕业生,能招到湖南师大或者更好的师范院校毕业生的可能性很小。比如,在同等条件下的教师招聘中,师大等师范院校的毕业生首选地一定是长株潭地区或市州学校,愿意到贫困山区县来执教的廖廖无几。同时,由于学校缺乏招聘自主权,使得学校对新进教师的情况一无所知,在安排教学岗位时不能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另外,学校对招聘对象的性别也无法进行预测和干预,造成招聘到的教师性别比严重失衡。如2016年,宜章一中招聘了12名教师,男教师只有3人,占比25%。男女教师性别比例的失衡直接影响教师队伍的稳定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为此,建议立足当前教育扶贫工作需要,大力推进贫困地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教师招聘改革。

一要调整招聘方式要大胆让用人单位派出招聘工作人员自主到国家“985”“211工程及重点大学招聘优秀毕业生,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可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招聘程序规范、公平公正。

二要施行简政放权要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简化招聘程序,下放招聘自主权,让用人单位自主决定招聘时间、招聘条件、招聘方式、招聘对象等,使贫困地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也能招聘到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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