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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采用)对我市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7-06-16     信息来源:九三学社郴州市委       作者:李玉华      字体:       (双击滚屏)

九三学社郴州市委委员、资兴市审计局副科级干部李玉华反映:今年是新一轮合并村改革后进行的第一次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也是首次进行的村和社区同步换届。换届选举工作成功与否,事关全面建成小康和全面深化改革。目前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家族派性左右选举。在农村,“亲戚亲三代,宗族亲世代”。客观地存在着不同姓氏、自然村落、关系亲疏的差异,这些差异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不同的利益“共同体”。多数村干部注意平衡利益关系,公平公正处理问题,但也有少数村干部私心严重,只维护个人和小团体的利益。各个“共同体”出于保护各自利益的目的,均推选本“共同体”的人作村干部,即至少在村委会班子中要有自己的代言人。为了这一目标,各个“共同体”之间相互攻击,形成了家族派性。在选举时大家都抱着一个共同的目标:“选出来的人不管素质高低,只要是本家族、本派的人就行。”

2.贿选问题难定性。一是查证难,贿选拉票往往是暗地活动,操作人不露面,知情人不愿作证。二是定性难,在一个村里,乡亲们相互之间都有亲情称呼,很多人之间都有些亲戚关系,即使有人揭发贿选,当事人只要说是亲戚之间的正常来往,有证据也难定性处理。

3.破坏选举秩序行为的处理机制不健全。在选举中,每次都有少数村和部分人,出于维护家庭利益、小团体利益搞派性,一旦达不到目的,则恐吓他人、辱骂选举工作人员、组织一些人故意不参加选举等等。由于村级选举法律不完善,破坏选举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制止,助长了少数人的破坏行为。

为此,建议在村(居)委换届选举中,做好以下工作: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法制宣传,加强“讲民主也要讲法制,讲权利也要尽义务” 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村(居)民逐步树立科学、民主、法制意识,消除宗族家族观念。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打破家族派性。

2.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对问题多、矛盾深、班子软、群众散、工作难的重点村的换届选举工作重点抓,多渠道、多形式化解各类矛盾,解决各类问题,一个乡镇一个计划,一个村一个具体方案。要抓住关键人物,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引导群众从大局出发,化解私怨,打破家族派性,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动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3.加大破坏选举的打击力度。制定详尽的工作预案,健全对破坏选举行为及时有效处理机制。坚决打击破坏选举秩序行为,对贿选者严肃处理,对一些违法违纪严重的村,应移交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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