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社情民意
 
(全国政协采用)生猪定点屠宰政策亟需调整
发布时间:2015-09-01     信息来源:郴州市政协       作者:      字体:       (双击滚屏)

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政协委员、县政协提案委主任何双莲反映: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政策后,加强了生猪屠宰管理,保证了生猪肉品质量安全,对让群众吃上放心肉发挥了积极作用。但该办法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猪肉价格“虚高”,损害消费者利益。定点屠宰后,销售环节形成了垄断行为,市场销售主体没有充分竞争,致使肉价“虚高”(这种现象在市县一级及乡镇更为明显,因省会一级大城市大型养殖企业猪肉成品已直供市场,大城市比市县乡镇猪肉价格更低)。经过调查,以湖南永兴201536日猪肉市场为例,养殖场毛猪出售价格为6.1/市斤,按照出肉比率8.59计算,成品肉6.777.17 /市斤,加上市场运输0.5/市斤、屠宰加工0.5/市斤,猪肉生产加工运输成本在7.778.77/市斤之间,而市场销售价格每市斤1112元,市场销售价差在33.2元每市斤,销售环节无形中推高了猪肉价格的上涨,形成“养猪的不如杀猪的”怪象。

二、生猪定点屠宰办法部分条款已不适应现行经济环境,严重影响生猪产业健康持续发展。制定定点屠宰办法的时间点是1997年,《办法》第一章第一、二条,是基于猪肉食品安全的考虑,因当时农户还大量养殖生猪,市场供应的主体是农村散养家猪为主,确有一些不良商贩和农户,把病死猪销售到市场上的行为。但现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经济结构已发生了重大变化,农村农户散养3-5头生猪这一传统产业已逐步淡出,现在生猪的生产主要以大中型规模养殖场为主,占到生产量的90%以上。现在生猪产业生产与销售完全脱节,但所有的市场风险都由养殖环节承担,养殖企业没有融入销售市场,不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只能去博市场的涨跌,依靠“以量取胜”,这也是近几年“猪周期”反复难掌握的主因。整个生猪养殖行业已全行业亏损56年,许多养殖场已濒临倒闭,即使肉价上涨也无力扩大再生产了。生猪养殖企业长期在盈亏线之间徘徊,没有拉长产业链,没有形成原始积累,对产业长期发展、肉品改良力不从心。

三、人为设立市场准入门槛,与精减行政审批、简政放权要求相违背。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强的是生猪的检验检疫、疾病防控及市场销售环节违法行为的监管打击,而不应过多的干预市场准入,市场的应交给市场。现行生猪肉品检疫检验体系已经能够覆盖整个生猪养殖加工销售环节。现在每个乡镇都设有畜牧防疫站,有阵地、有机构、有人员。上规模养殖场在畜牧主管部门都有登记备案,派驻了专业防疫工作人员,定时进行防疫检验,定期注射疫苗,免费提供猪瘟、口蹄疫、蓝耳等疫苗。销售都是在综合农贸市场,市场有检疫、工商执法人员。由于规定了市场准入主体,猪肉食品销售主体竞争不充分,形成价格垄断,以致于在生猪养殖全行业亏损、毛猪出售价在6.1/市斤的情况下,消费者照样吃高价肉。

为此建议:

一、重新审视生猪定点屠宰政策,调整相关管理办法。增加市场屠宰、销售竞争主体,允许上规模生猪养殖企业设立屠宰场,通过开办专营店、生鲜超市加盟等方式,进入市场销售流通领域,直供消费市场终端。按照养殖规模的大小界定划分,如市县一级年出栏40005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就可以申请进入。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管,用市场化的手段扶持生猪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对生猪产业发展的监管力度,做到养殖、加工、销售等各环节全覆盖;进一步从金融、技术、资金、奖励等方面给予帮扶,加快培育一批上规模的生猪全产业链龙头企业。

 

 
 
加入收藏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